面对记者陈中从深圳出发
后,备受指责的保障房终审名单,深圳市住建局坐不住了。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以下简称深圳住建局)向20名保障房申请人出具了《罚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理由是他们涉嫌在保障房申请中作出虚假等违法行为。
在深圳首次发行了关于购买保障房的“罚单”。 但业内人士认为,5000元处罚过轻,与香港罚款2万港币和监禁6个月相比,深圳骗取保障房的造假者违法价格过低。
深圳根据首批保障房“罚单”
深圳住建局规定,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启动行政处罚手续,在保障房终审不合格名单上注明商品房所有、私房所有 据说现在有8人收到了“行政处罚预告书”,剩下的12人也全部通过电话通知收到。
昨天( 1月12日),深圳住建局副局长胡建文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证实,这是深圳首次对保障房申请中的违法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胡建文告诉记者,根据《行政处罚法》,这20名处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有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如果对通告复印件没有异议,深圳住建局将制作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为现在是告知阶段,具体的处罚措施还不明确。
实际上,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单身居民,以隐瞒或虚报人口、户籍、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的方式作假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 自驳回其申请或取消其轮候资格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
深圳住建局在本月7日公布的《关于第二次保障性住房最终审查公示有关问题的证明》中,对作假者的解决措施作出了最新回应。
该“证明”称,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虚假说明材料的,向媒体曝光,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对保障房的虚假申请行为,深圳住建局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分别依法驳回申请,取消轮候资格,处以罚款等处罚,3年内不受理住房保障申请。
保障房的“诈骗”依然禁止保障房被骗租用或购买。 业内人士认为,违法价格过低是其原因之一。 例如,北京去年采取了欺骗租赁住房和骗取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全面核查了17.94万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资格。 但是,对于检测到的存在谎报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的1371户,相关“处罚”是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申请资格或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从北京的处罚措施来看,违规行为一经确认,个人诚信不良记录被载入,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待遇。 但有市民表示,这些规定无关痛痒,违者本来不符合申请条件,5年限制和10年限制相同,没有威慑效果。
与北京相比,深圳居民局对造假者增加了罚款、曝光等处罚措施。 但是,这并没有削减不符合条件的人申请保护的热情。 从申请当初的8148户,到最近公布终审名单的5293户,有2855户不符合条件被淘汰,占全部申请户的35%。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和吴立民认为,目前深圳对骗取保障性住房的处罚过轻。 杨剑昌对记者表示,骗子损害的是公共利益,目前的处罚措施明显过轻,应该对骗子处以可以“倾家荡产”的罚款,使其终身无法购买保障性住房。 审查部门没有严格检查的情况下,也同样要追究其责任。
在毗邻深圳的香港,对造假者的处罚要严厉得多。 根据香港相关住房条例,申请人故意隐瞒资产的,房屋署可予以检举,一经定罪,可处以罚款2万港币和有期徒刑6个月。 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介绍,从初审到终审,出现了近3000名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证明社会上还有幸运的申请人,这也是长期以来制度和管理不善造成的。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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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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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首开骗购保障房“罚单”被指板子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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