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
5月1日正式实施的“商品房销售定价规定”的目的很明确,是为了防止定价欺诈现象,抑制房价上涨。
但是,被买家期待的这座楼市新政遭遇“开门见黑”,从实行第一天起就经常被开发商耍得团团转,简直成了摆设。
据媒体报道,全国许多城市没有实行正牌制度,或者弄虚作假,或者偷梁换柱。 在郑州市,某售楼中心以住宅来源少,可以向购房者个别报价为由,拒绝定价。 在广州市,开发商为差劲、价格相对不高的房子挂牌,其他房子未公示,将“存量”房和“装修”房混淆,引人注目。 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出现了看房必须付“诚意金”、优惠复印、明码标价时故意要价高、只报总额、不说优惠等各种手段与新政“捉迷藏”的现象
很多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都经历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难题,但像商品房明码标价的政策一样,从实施之日起就遭到公开对抗,并不常见。 我不知道这个政策本身有问题,还是开发者已经有了对抗各种政策的“免疫功能”。
新规规定,开发商除需要公布各住宅的价格外,对取得预售许可或现住宅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重复公开所有销售住宅的来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标明价格对外销售 也就是说,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但涨价需要重新申报。 于是,开发者为了积极决定价格,故意将价格报高。 相反,如果卖不出去的话,降价时也没有必要重新申报。 那么,这是政策不完善还是开发商违规? 开发商报高价格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有关方面怎么解决? 这一系列问题都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国家发改委已经组织检查组在全国开展大范围检查,对经营者不透露价格、不统一定价、不按申报价格定价、与价格和公示的应收款项分开加价收取未确定标识的费用,采取虚假、误导性的价格方法 问题是,光靠国家发改委的力量就能处理这么大面积、大范围的问题吗? 国家发改委能不断调查下去吗?
按照以往一贯的办法,新政策的执行,由有关方面在实施前后组织推进、启动、检查,特别是在实施当天派出检查组进行暗访。 那么,为什么商社正牌制度的实施,只剩下媒体的监督和暗中访问呢? 要知道,这项规定在执行中会受到开发者的强烈对抗。 这并不是疏忽,很可能地方政府对这条新规则不一定支持。
日前,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宣布,将公布商品房反暴利规定。 如果这一点得以实施,应该说击中了房价甚至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要害。 关键是政策能否不打折扣地执行。 房价、利润、价格可以公开透明吗? 标价政策遭到“开门见山”的打击似乎也含蓄着我们。 要使房价真正透明,使房价具有公共说服力,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它不仅要制定和完善制度,还必须尊重和敬畏制度,使制度的实行具有尊严和体面。 只有这样,制度才能在执行中不打折扣,不发生偷工减料和虚假现象。
来源:经济之声
心灵鸡汤:
标题:“谭浩俊:一房一价新规为何遭遇“开门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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