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很明显,这两个信息的中心词是“限购令”。
前者是指国务院要求限制二三线城市购买,但只能局部实施。 楼市调控进入二三线城市的关键时刻,首先廊坊否认实施限价令,但目前是“接近住建部的一名线人”,称此次限购不会在二三线城市大规模展开。 有些部门是想释放违背中央政令的信号,还是有人在为二三线城市楼市呐喊? 笔者真的不擅长。
后者的意思大体上是“限购”是房价下跌的原动力。 但在笔者看来,尽管实行限购政策以来,宏观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效,房价上涨势头得到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下跌,但仍需走出限购的思路。
这是因为限购政策与户籍有关,涉嫌户籍歧视,与相关法律相抵触; 更重要的是,限购令只能用于稳定房价,不是让房价回到合理价格的良药。 换言之,限购令不是摧毁房价的“最后的稻草”。 所以,临时限购的人需要拓展思维,加大改革力度。
在笔者看来,如果房价上涨势头得到抑制,限购令的使命就基本完成了。 要使房价恢复原形,从短期来看,需要通过合理的货币、税收等手段抑制通货膨胀、调控房价,从长远来看,需要通过财税体制改革、绩效考核体制改革、住房体制改革进行深层次的调控。
在适当的时候,笔者认为通过税收政策可以领取限购令的“棒”。 众所周知,发布限购令的目的是限制投资投机,但事实上,税收政策也能达到这个目的。 例如,香港地区去年11月向楼市投放杀伤武器,增加“追加印花税”,只用了4天就成功冻结了炒楼风。 只要依法征税,就没有户籍歧视的嫌疑,不会与相关法律相抵触。
如果一手采用应税武器和提高利率等金融武器,随着开发商库存激增,房价进入下行轨道的步伐将加快。 但是,目前来看,应该很硬的这双手并没有变硬。 例如,负利率的局面依然没有改变,房地产税只能看个别考试,不能扩大考试范围。 这样,很难推动房价下跌。
更重要的是,必须从三个方面进行改革。 其一,改革财税体制。 通过重新分配优势,使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相一致,不从土地和房屋中获取“油水”。 如果地方政府高度依赖房地产,开发商“绑架”地方政府,楼市只会变成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盛宴,让房价回升并不容易。
其二,改革审查体制。 另一方面,目前审核地方政府文案需要改革,gdp仍占很大比重,房地产是gdp的主要营养来源。 另一方面,“考官”相信政府有必要改变自身为民众考核官员,地方政府有实行宏观调控的原动力。
其三,改革住房体制。 虽然1998年进行了住房改革取消了福利分室,但今天许多地方政府、国企仍然改变着福利分室。 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曾发表文案指出,一些委员会和地方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设实物型住房有加剧的趋势,或明或暗的“福利分室”有卷土重来的趋势。 可以看出住房改革迫在眉睫。 否则,决策者、政策执行者对高房价没有切身的痛苦,没有控制动力。
来源:经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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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张海英:限购令不是压垮房价“最后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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