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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张敏从北京

获悉:“近10年来,中国135家上市住房企业共有12亿平方米,可以居住1.2亿人。 ”。 最近,关于囤积的信息搅乱了市场的神经。

该信息列举了我国所有上市房企囤地规模,其中保利、万科分居“内地上市房企囤地排名”前两位。 在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这个消息迅速引起了舆论的大骚动。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囤地”与土地储备不是同一概念,巨大的囤地规模看起来并不是市场的真实反映。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对国土部开发延迟的表述中,发现没有采用“囤地”这一表述,被称为“闲置地”。 即使查阅国土部的所有文件,也没有对“囤积”行为作出过确定的定义。

“公司需要一定量的土地储备”

据上述报道,保利地产以3369万平方米的储备面积成为内地上市住房企业中最大的“地主”,万科3268万平方, 在港上市的内陆住宅企业的“囤地”面积更大。

“本来就没有‘囤积地’和土地储备的区分,并不是所有的土地储备都被定义为‘囤积地’。 ”这个名单上的开发者代表对《每日经济信息》的记者说。

记者发现,上述报道经计算等同于囤积土地储备,作为制定“囤积土地排行榜”的依据。 据报道,政府公报称,公司资金减少是攫取了大量土地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排名是根据规划建筑面积计算的,但在国家严格限制低密度住宅的情况下,规划建筑面积往往远远大于同一地块的土地面积。

据上述开发商介绍,房地产是资金和土地密集型领域,要保证持续开发和供应,公司必须拥有一定量的土地储备。 阳光100运营商集团副总裁范小冲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住房企业土地储备规模最好保证3~5年的开发。

“在以招聘为中心的土地市场上,公司土地持有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从开发项目开始持有土地,不仅公司的开发规模和资金周转得不到保证,还会影响市场供给。 ”上述开发者说。

一位拆船师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土地和资金是房地产公司的命脉,公司的土地储备面积一般与公司规模成正比。 公告称,许多上市住房企业的土地储备规模在数千平方米以上。 万科、保利等大型房企,土地储备规模超过3000万平方米。

“10年囤地12亿平方米?房企称界定标准不明”

“囤地”与否,

事实上,“囤地”一词经常出现在信息报道中,但在公开的文件中,对于“囤地”却是确定无疑的 [/BR/] [/BR/]根据1999年通过的《闲置土地解决办法》的规定,土地转让合同未规定开工时间的,超过合同有效期未开工1年的,视为闲置土地。

“10年囤地12亿平方米?房企称界定标准不明”

并且,已经着手开发建设,但开发面积小于总面积的1/3的,已经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的25%的,或者视为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后连续搁置一年的土地。 但是,媒体的报道将这样的闲置地视为“囤积地”。

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说,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报告闲置土地2815块,面积16.95万亩。 这个数据比上述媒体公开的数据要低。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土地闲置有各种原因,除了公司有意推迟开工、在土地上盈利外,“毛地”难以拆迁、调整规划等,大多数由政府和客观原因造成的闲置

房地产开发的规律,往往会造成“囤地”的错觉。 这些开发商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公司取得大致土地后,往往存在分割开发的现象,开发期过长,容易造成“囤地”的现状。

另一方面,公司从取得土地到开发,一般需要时间,如果公司在此期间不进行开发,容易给外部造成“囤积”的误解。 事实上,不超过土地转让合同的约定,就不能被视为违约。

根据最新版的土地出让合同,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且需要约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超过这些日期的,视为违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国土部还在考虑通过土地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定时申报开发进度。

上述拆船师表示,随着土地出让合同的完整性,评价“囤地”的标准应该以是否违反合同约定而不是开发进度作为评价。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10年囤地12亿平方米?房企称界定标准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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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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