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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记者叶书利由北京

发行,而北京是国务院楼市监查组监查的第一站,北京住建委代办中介机构的相关说明,回避限购政策,误导购房者 但是,北京仍然存在一些违反房地产中介的情况,帮助一些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避开“限购令”。 7日,“/ br /”“/ h /”“/ br /”在北京住建委的官网上公布了处罚信息。 经调查,北京知名房地产中介企业鑫尊房地产天慧园店业务员和店长私自对5年未纳税说明的购房者作出不实承诺和虚假推广,误导客户,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 北京住建委对铁尊地产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北京:中介帮躲“限””

虽然北京市政府严厉打击限购令的规避风,但4月14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作为买方调查后发现,限购令的规避风依然盛行,重点已经是 几年后发现转移到过户的“我”

记者以购房身份向北京知名中介咨询购房资格问题时,他表示,记者没有5年的社会保障说明,也不能说明5年的北京纳税情况 然后对记者说:“在北京有北京户口的亲戚和很好的朋友吗? 如果有,并且对方还有未用完的购买资格,可以先以对方的名义,借对方的购买资格购买,在自己有购买资格的时候,从对方那里收回自己的名义。 ”

“北京:中介帮躲“限””

当他得知记者没有北京户口的亲戚或挚友时,他暂时停止主动向记者介绍。 买方的社会保障说明或纳税说明不足5年的话,可以在合同上签字后,将来用过户的方法买房。 他解释说,买方不必重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卖方。 之后,卖方与买方私下签订住房权益转让协议,第一个复印件是将目标住房的全部处置权转让给买方。 为了保险起见,双方可以去公证处为转让协议办理公证。 买方的社会保障说明或纳税说明达到购买资格时,买方再次根据该协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北京:中介帮躲“限””

记者作为买方给多家中介打电话,大力介绍签合同后过户的方法。 但是业内人士警告说,这种方法潜在风险很大。 由于没有名义上的变更,个人签订合同的买卖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完全保证不动产是购买者的,有可能发生卖主“一家卖两家”,甚至“多卖”的现象。

来源:经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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