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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遇到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还有一个奇怪的事件。 有些人不会深究这些奇怪的事情,因为住房买的心都碎了。

对此,具有多年不动产诉讼代理经验的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认为,在这些怪案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开发商精心设计的购房陷阱,总结如下:

“诡计一”:建材悄悄降级。 沈阳市民刘梅去年买房时选择了翻新房。 最初的想法是没有时间自己重新装修,所以买一套像样的房子可以省力。 但是,她感到烦恼的是,入住半年后,家里的地砖裂开了好几张,厕所和厨房防水不合格,墙壁上长了黑色的霉菌。 于是找了专门机构鉴定房间建材,发现这些建筑材料大多是不合格的次品,只能诉诸法律。

“法律人士支招戳穿开发商售楼三大把戏”

李振革说,这个例子是一些非法开发商为了节约价格,经常把一些建筑材料“偷龙转凤”,一个接一个地充电,导致买家人身财产安全 因此,购买住宅时不能只考虑位置、价格等。 住宅质量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一环。 有条件的购房者购房时,建议请专家检查商品房使用的建筑材料,明确水电工程使用的管线型号,防止购买“豆渣”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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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诀窍2”:卖场的证书都是复印件。 这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主要是购房者看房时要求楼盘工作人员出示楼盘的“五证”,但对方提供的多为“五证”复印件,可以取出原件的卖场数量很少。

法律规定,李振革应当由开发经营公司进行商品房预售、销售,并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但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 认为开发土地和建设工程很可能已经提交银行“房地产开发商、项目企业开发的楼盘被抵押的,客户购买的住房有被银行回收拍卖的风险。 ’他建议购房人购房时一定要再看看“五证”原件,所以开发商如果拒绝提供,需要去房贷交易中心弄清楚购房贷款的情况,以免购买抵押的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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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戏3”:买房子要付“更名费”。 沈阳市民宋某最近到处看房,但楼盘刚开始,他闻风而动,跑去看房。 但是,他感到奇怪的是,明明楼盘才刚刚开始,户型和地点都很好的哪家都是“名花有主”,签了购房合同。 这时柜台的工作人员神秘地向他表示,如果他打算买房,可以说服买家把房子卖了。 但是,必须支付额外的“合同更名费”。

“法律人士支招戳穿开发商售楼三大把戏”

关于这一点,李振革指出,一些购房人确实在入住购房证明办理之前,将住房卖给下一家,但卖场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二手房”, 其中,开发商“自己买入卖出”,不仅可以避税,还可以使用个人购房贷款偿还银行前期贷款,个人购房贷款比公司贷款利率低得多,开发商又从中节约了一笔。 这种形式的“隐藏盘”会使商品房脱离实际价值。 买家不要盲目跟风,一定要考察后再动手。 (记者范春生) )。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法律人士支招戳穿开发商售楼三大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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