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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英
很明显,这是非常荒谬,欺诈意图明显的行为。 当地村民没有识破这个阴谋,不仅因为村民缺乏相关的法律常识,而且因为权力之手监督了足以欺骗村民的“魔术”。 当村民意识到受骗的时候已经晚了,不仅很难和当地政府进行游戏,就算现在推翻了当地的官员,违规的占地面积怎么解决呢? 在这些土地上建造的别墅项目,一期所有者已经入住,两期即将交付住宅。 目前销售的是3期,对购房人的好处如何保障? 这些都是要解决相当棘手的问题。
另一方面,已经被占有的土地能否完全恢复、如何恢复是个大问号; 另一方面,土地现在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 村民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镇经济委员会、镇经济委员会和香河县政府、当地政府和开发商、开发商和已购房人。 利益关系这么多而庞杂,解决起来肯定不顺利。
毫无疑问,这是土地流转过程中“以租代征”的典型例子。 地方政府假借土地转移之名廉价征用土地,高价出让土地以赚取巨额差额。 众所周知,国土部多年前就禁止了“租赁代征”,很遗憾,“租赁代征”不仅没有减少,还有恶化的趋势。 香河现在变成了“臭河”,就是例证。
因此,国土部门有必要与纪检等部门合作,将这次香河土地大事件作为典型事件进行调查。 不仅要公平合理处理香河大事件,还要以香河大事件为契机在全国掀起问题土地清理风暴,以“租金征收”为清理要点。 否则,许多地方农民将重演香河失地农民的悲剧,土地问题将引发越来越多的民生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笔者认为,处理香河土地大事件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其一,无论利益关系多么多元复杂,都必须首先保障农民的利益。 是农民生存的根源,当务之急是恢复土地原貌,弥补农民历来的损失,保障民生稳定民心。 据相关报道,4月末前香河县曾一度突击“三垦”,但调查显示是假三垦。 所谓三垦,是指应该拆迁完成的房屋、出售的房屋,不仅是土地,水利等设施也必须恢复原样。
第二,土地解释责任不应局限于“县官员”。 虽然已经对9名负责人负有解释责任,但只不过是免职、大过处分,不足以安抚民心,惩治违规行为。 而且,作为说明责任对象的最高职务是县长,缺乏威望。 我们认为,廊坊市长、河北省相关负责人甚至国土部相关负责人也应继续承担解释责任。 大多数人都记得廊坊市长在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大喊:“欢迎开发商来廊坊,计算政府损失,赚的是开发商的。” 市长说,如果这两年没有发生不动产,廊坊市将以再批次的形式补偿不动产业者。 这表明,当地政府存在着自下而上在土地上改变业绩的思想,应多层次承担解释责任。
其三,必须合理看待开发者装傻,开发者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与的开发者都自称“受害者”,五证一书齐全,但这并不足以说明开发者是无辜的。 据笔者所知,许多开发商在获得土地之前,都对土地的前世进行过详细的调查,陷入香河土地泥潭的开发商也不例外。 开发商有相关说明,但这些说明都是基于土地违约而得到的,开发商不能为自己找借口。 因此,我们也必须调查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有“共谋”,因为如果有“共谋”,开发商将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代价。
其四,司法部门应该尽早介入调查。 这个土地大事件涉及许多利益相关公司,涉及经济赔偿等诸多纠纷,因此无法脱离司法机关。 另外,阴阳合同的出现证明了很多内幕可以挖掘,不排除腐败的可能性。 当然,有人指出,国土部也有必要反思这一事件,土地政策摇摆,基层政府突飞猛进的警告声值得认真聆听。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张海英:应该把香河违规圈地案当典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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