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耸立在闹市区的因突然袭击而陷入危机的“最牛楼加加”( 5月11日拍摄)。 最近,读者“天堂无风”在小豆社区等网络论坛上发表了“贵港最牛的楼加加”的文章,引起了读者的关注。 帖子指出,广西贵港市繁华街道的7层酒店上面建设了约3层的建筑物,似乎突然陷入了危机。

“广西贵港“最牛楼加加”已被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广西贵港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16日接受本社《新闻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贵港市住建委就“最牛楼加加”成立调查解决小组,14日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并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部分

本社的“新闻网事”栏12日播放了一篇稿件,内容是“网晒广西贵港繁华街没有接到‘最牛楼加加’政府的举报”。 反映出广西贵港市繁华街道的7层酒店上面建造了约3层的建筑物,3年来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没有解决,在读者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广西贵港“最牛楼加加”已被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贵港市住建委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韦家然表示,在总公司稿件播出之日,贵港市住建委立即召集相关科室召开专门会议,成立调查解决工作小组。 业务组由贵港市住建委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14日,调查解决商小组对“上上旅”的建筑进行调查核实,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14日发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高部分。

《新闻网事》记者在00653号《贵港市建设行政执法命令期限内的违法建设拆迁通知书》中写道,你(当事人)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规划区贵港市和平路237号进行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接到本通知后七日内自行拆迁该违法建设,逾期不拆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解决。

“广西贵港“最牛楼加加”已被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韦家然说,如果当事人同意在期限内自行拆迁,住建委将进行现场指导,并在周边设立安全防范措施,支持拆迁。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迁的,调查取证工作结束后,按照程序强制拆迁。 (《新闻网事》记者程群、李斌) )。

“广西贵港“最牛楼加加”已被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本网南宁5月12日专电(《新闻网事》记者李斌、程群、潘林青)近日在读者“天堂无风”等网络论坛上发表了“贵港最牛楼加加”的文章,引起读者广泛关注。 帖子指出,广西贵港市繁华街道的7层酒店上面建设了约3层的建筑物,似乎突然陷入了危机。

“广西贵港“最牛楼加加”已被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总公司“新闻网事”记者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这座二楼建筑确实是违法建筑,这种夸张的违法建筑矗立在繁华街道上近三年,但当地有关部门充耳不闻。 对此,贵港市住宅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解释说,没有收到群众的通报。

【核心网事】读者悲鸣说闹市区出现了“最牛楼加加”

最近,读者“天堂无风”投稿的“贵港最牛的楼加加”受到众多读者的关注。 帖子中的照片显示,“上上旅社”这座建筑物在屋顶上建成了近现有建筑物一半高的新建筑物,虽然十分突兀、岌岌可危,但这座建筑物周围人来人往,十分繁华。

“广西贵港“最牛楼加加”已被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投稿引起了读者很大的兴趣。 读者“马达先生”说:“在这样的旅游社会里有客人居住的勇气吗,要注意大楼的倒塌。”

读者惊讶地提出疑问。 《天鹅肉》等读者认为,这种建筑物属于违章建筑吗? 这座大楼看起来很倾斜。 如果发生崩溃,谁负责? 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做了什么? 管理者为什么去了? 如此明目张胆却不解决!

【记者调查】“楼加加”三年来无人耸立

总公司“新闻网事”记者11日获悉,在“楼加加”现场,原这座建筑已建成多年,但加盖部分是3年前建成的,市民怀疑加盖部分是违法建筑,但执法部门未予过问。

经现场观察,该建筑物位于贵港市繁华街道,建筑物对面有贵港站,距离建筑物不到100米处有贵港站,建筑物位置在当地属于人群密集地区。

这座建筑物附近药店的苏姓经营者告诉记者,这座建筑物前进了三年并盖上了盖子。 他涉嫌违法建筑物,但没有人来这里检举。 他认为城市建设部门应该管理这个现象。 否则,会给周边居民带来危险。

一位姓李的市民认为车站附近有这样的建筑物会影响城市的形象,认为加盖的部分太高,很危险。

我打电话联系“去酒店”的老板杨先生,他说这栋楼是10多年前从一家公司买的,盖的部分是3年前建成的。 当时,我正在准备建电梯房和机房。 建设时增加了2层,电梯房合起来变成了3层。

杨某谭城自己加盖时没办手续,不知道办手续,在建设中和建设后都一直没有部门过问。

【政府回应】贵港住建委:由于未调查,未收到群众通报

许多读者无法理解,这样耸立在贵港繁华街道上的“标志性建筑”,为何监管部门三年来一直“视而不见”。

《新闻网事》记者来到贵港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与读者提出的疑问进行比较,贵港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设科科长梁子飞表示:“既然大家都在意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批准了,或者没有批准,我不怀疑他自作自受 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市民进行监督和通报。 ”

“广西贵港“最牛楼加加”已被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贵港市住宅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王柏枝表示,建设单位通常不允许建筑加高。 因为建筑在设计基础时已经考虑到了荷载,建筑加高带来的荷载会给建筑带来危险。

据贵港市规划建设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刘文佳介绍,该楼原为7层,加盖部分无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 “但是,这几年我们把事业要点放在城北新区,在此期间,由于没有群众和单位的通报,这座建筑物一直没有被检查。”

【专家的观点】被动的监管心情是不行的

5月11日,贵港市计划建设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刘文佳接受《新闻网事》记者采访,回答了“最牛楼加加”的相关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副教授张辉说,“最牛楼加加”这么久没人听说过,也没人查过,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推广不够,或者是当事人知道相关行为违法,但考虑到执法环境不严格,

“更重要的原因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在监管过程中有困难。 ”张辉表示,在此次事件中,监管部门对自己职权的理解出现偏差,没有认识到积极监管是自己的责任,群众举报是辅助手段,是次要方面。

张辉建议,相关部门应树立自主监管意识,克服被动监管心态。 此外,加强法律普及工作的同时,建立社会监督互联网,可以比较有效地消除监管死角。

记者发布消息时,贵港市住宅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表示将立即展开调查。 对这件事的进一步快速发展,我司“新闻网事”记者将继续保持关注。

 

来源:经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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