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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尽管住建部与各地政府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目标责任书》并下达了《死亡命令》,但所有分配完毕的目标任务,都必须在10月31日前全部开工。 否则,主要领导人将受到从协商到行政处分,再到降职、免职的严厉处罚。 但是,笔者依然对保障室能否如期100%开工感到担心。 一方面是因为往年的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另一方面是因为今年的任务完成有资金等课题。
以2009年为例,住建部表示年初出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将于年内完成。 但是据媒体报道,2009年地方廉租房建设的完成任务不到一半。 这证明了建设保障房的困难远远超出了想象。 今年与往年不同,祭奠了说明责任这一“杀机”,但是说明责任是否保证任务的执行需要注意。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现实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很多,说明责任也同样有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对策。
例如,地方政府用“哭诉”等方法为自己的任务无法完成进行辩解。 青海省住房建设部门官员表示,中央补助资金标准对青海省这个欠发达省份来说还有点低,中央补助没有考虑青海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补助资金。 “巧克力很难没有米煮饭”,他认为如果青海不能按计划作业,要承担说明责任可能就不容易了。 例如,地方政府以银行不支持保障房为由,将球踢到银行。
虽然并不意味着保障房“中考”成绩不乐观,10月31日“大考”成绩不乐观,但“中考”可以暴露保障房建设的诸多问题。 开工率低不仅证明了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还证明了资金保障不足、行政审批效率低等制约保障性住房开工的因素不少。 只有及时发现和处理“中考”中暴露出的问题,“高考”才能取得好成绩。 特别关注以下问题进行处理。
另一方面,保障房建设的开工率有水分吗? 例如,在一些地方,工作场所的自建房、职工宿舍是否纳入保障房的开工率来凑数,值得追问。 据报道,包括河南、江苏等地在内的部分地方政府已将以前建设的教师宿舍、公司职工宿舍等全部纳入保护房源,但保障房总量并未增加。 由此可见,保障房的开工率也有可能是假的。
第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最大困境是资金不足。 那么,土地出让金净利润的1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吗? 银行不积极支持保障房的建设需要“加大萝卜杆”吗? 这些问题都值得追问。 据报道,去年广州将土地开采权收入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只有5%,国家规定为10%。 在该市的年度预算中,这一比例不到5%。 很明显,这不仅仅是广州。
其三,能否事先就“中考”成绩不太好的地方政府进行协商,值得考虑。 保障室的说明责任制度包括行政协议、行政处分、降职、免职。 行政处分、降职、免职似乎适合在“高考”之后进行,但行政商谈适合在“中考”上进行。 商谈不仅可以表达信息,也可以警告地方政府保持高压态势对促进保障房的运营有积极意义。
当然,不仅要关注保障房的开工率,还必须关注竣工率、工程质量、保障房分配、退出等问题。 如果只关注开工率,开工后可以“打磨外国工人”,甚至不能排除虚假开工的发生。
来源:经济之声
标题:“冯海宁:保障房“中考”不及格 怎么赶“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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