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吴泽鹏
随着更多的文学作品被改编为电影作品,版权纠纷越来越多。
4月8日,匪思存(热播剧《寂寞空庭春欲晚》原作者)在微博上就小说《迷雾围城》电影改编侵权案提起诉讼,称目前法院立案,微博晒出法院受理书。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4月初,匪存文,与北京紫晶泉文化传播有限企业(以下简称紫晶泉企业)就原创小说《迷雾围城》签订了有效期为5年的电影改编合同,合同到期后,紫晶泉企业仍进行公开拍摄,并
在紫晶泉企业方面,企业总经理、制片人常莎回应称,企业行为并未违约,而是指匪徒出了1200万元的更新费,“一定是天价”。
4月11日,记者致电匪思经纪人吴,但其号码被关机。 紫金泉企业相关人士表示,此事已被相应律师解决,目前不便接受采访。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目前影视企业正在囤积版权,好小说电影的版权最高可达上千万元。 具体而言,关于这次纠纷,我们认为双方根据改编权的授权采用,确定了摄影权、发行权、播放权等权利的最后期限的情况下,到期后必须重新签约。 “否则,《迷雾围城》的电影版权归作者后,可以在另一个人身上签名。 ”
原始()自主的低价更新被拒绝(/s2/) )。
ip热潮高涨,影视作品炎上,文学作品的原创者们因版权问题而愤怒。
在前《芈月传》小说作者蒋胜男与电影制作者的版权纠纷不断后,《鬼吹灯》作者天下霸歌起诉侵犯电影《九阶妖塔》的权利,索赔100万元。 最近,拥有《我爱你》、《寂寞空庭春欲晚》等电影作品原作的匪徒也加入了维权大军。
4月1日,匪思在长微博《<; 雾包围战>; 电视剧必须说的话》说,5年前,紫晶泉企业授权了作品《迷雾围城》的电影版权。 其中包括了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电视剧的拍摄权、发行权、播放权等权利,都截止到去年3月15日。 “也就是说,如果不在去年3月15日结束电视剧的所有拍摄后播出,就是侵权。 ”
匪徒表示,直到去年12月左右,紫晶泉企业才启动项目,并于今年3月12日才开机拍摄。 “很明显,去年3月15日开机播放来不及了。 即使12月马上接通电源,每天写下飞到现场的网页一边写一边拍摄,也来不及等到广播结束。 ”
匪徒还表示,其他两家企业有意购买《迷雾围城》的版权,但了解到紫晶泉企业并不容易,主动提出“以低于市场价格的象征性价格”与电影方进行更新,但被对方拒绝。
4月2日,匪思合作企业北京记忆坊文化新闻咨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记忆坊企业)也发表侵权声明,要求出品方立即停止拍摄、推广等侵权行为,并向匪思道歉,追究侵权企业的法律责任。
“谁都不知道吧,我的无力感,就是写这些话的时候眼泪一直落在键盘上。 ’匪徒在长微博上保存了这样的话。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紫晶泉企业改编拍摄的《迷雾围城》剧名暂定为《人生似乎初次相遇》。
制造商: 1200万元还便宜吗? [/s2/]
4月5日,紫晶泉企业总经理常莎在《1200万的眼泪》一文中发声,称自己的操作在版权期内,没有侵权。 “5年来,我与5位编剧和编剧团队签署了改编协议,支付了数百万编剧的稿费。 ”
常莎表示,出乎意料的是,在投入数千万拍摄资金后,记忆坊企业突然索要电影版权更新费,更新费1200万元一年,“1200万可以在中国任何城市买到顶级豪宅,怎么也不能说是象征性的低价吧? 不仅稍高于上市公司的年收益,对电影制作企业来说,无疑是天价。 我没有违约,但必须面对浪费财产。 ”。
值得观察的是,常莎说,这次事件和事件是有理由的。 “在匪徒珍藏的博文中,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 “当时,另外两家电影公司在紫晶泉合同期满后,愿意和我们合作‘迷雾围城’项目。”我终于领悟到。 匹夫无罪,怀有其罪。 ”
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和电影媒体律师刘凯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电影文化市场持续高速增长,电影票房纪录不断刷新。 许多电影电视企业都在抢购版权,版权费也在逐年上涨,好的小说电影的版权达到了数百万到数千万。 “利用现有作品进行电影电视剧的翻拍,在商业上具有明显的特征。 自身的艺术水平、市场价值、知名度为电影电视剧的再创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因此,用具体金额来衡量更新费是否符合天价并不容易。”
因此,刘凯建议,这样的授权应当就改编的范围、种类、授权期限的开始和结束日期等重要概念的定义证明正确性,以免双方在签订文学作品授权电影改编时,双方理解不一致而发生纠纷。
来源:经济之声
心灵鸡汤:
标题:“《迷雾围城》IP授权遭超期拍摄?剧方称作者开1200万续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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