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敏实习记者王磊在深圳发
之前传达的“邀请”土地出让方法将在不久的将来得到改善,可能会以新的方式出现在土地市场上。 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深圳将借鉴香港地区经验引进“核查制度”。 目前草案已经起草完毕,预计经市政府审议后将于近期推进。
实际上,10月22日,上海市发表了事前公告,通过类似香港“退房”制度的方法转让了“黄浦区163街区”。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事前公告》的土地转让模式实际上类似于香港的“核查”制度。 (详情请参照本报10月23日的报道( (/br/) )/br/),该制度最早在香港兴起。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香港楼市大跌,房地产公司停止购买土地,地价大幅下跌,严重冲击了香港多年来的土地拍卖政策。 香港特区政府为了防止土地被贱卖,暂停了土地拍卖,执行了《核查政策》。 业内人士分析说:“实际上在拍卖土地之前追加保险手续,以免在土地拍卖中无人问津。”
在“地表核查”制度下,每年土地管理部门发布当年的“地表核查”,如果快速发展商进入“地表核查”中的土地,申请人可以向政府申请最低限度购买该土地。 如果申请人的报价符合政府根据公开市场价格的判断,该土地将以公开招标或拍卖的形式出售。 如果在拍卖中其底值得不到保证,政府将收回该土地,保证不贱卖资产。
专家表示,“以前流传的土地转让制度在土地供给和诉求之间缺乏信息表达。 政府不知道市场的具体诉求,市场也不知道政府的计划和安排,一发表转让公告,这块土地就必须公开,但是公开的土地不符合市场诉求。 结果,就是我们在土地市场上经常看到的“招标”的流失和投标现象。 ”
中国房地产新闻集团拆迁师薛建雄表示,“核查制度”并不适合所有城市,在房地产业开发初期和市场上有较大可开发土地库存的城市,采取这一政策可能无人问津 但是,他建议,在房地产业开发比较成熟、可开发用地较少的城市,如内陆一点一线城市,应尽快使用“先招后拍”的土地转让政策。
请根据需要转载到“每日经济信息”上。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每次预约的电话号码
北京: 010-59604220上海: 021-61283003深圳: 0755-33203568成都: 028-86516388
来源:经济之声
心灵鸡汤:
标题:“深圳拟试水“勾地制度”专家建议适度宣传”
地址:http://www.jyqsh.com/jjrd/1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