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广东省广州市交通部门确定,与近期偷偷出现在市场上的“网上租赁自行车”相比,广州不允许电动自行车等助力自行车进行网上租赁。
网络租赁自行车在国内迅速发展后,最近国内部分城市街道和部分小区悄然出现了“网络租赁自行车”,也被称为“共享自行车2.0版”和“智能助力自行车”。 这些“网络租赁自行车”的外观、取钱方式与网络租赁自行车基本一致,只需要押金和代码扫描就可以解锁采用,但比网络自行车的风险增加了。
“电动自行车和助力自行车由于其安全和秩序等问题,在交通密集的大城市很难拥有相应的路权,备受争议,在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方面也引起了许多负面问题。 ”广州市交通部门指出:“基于网络租赁的形式,业主与聘用人员分离的因素增加,安检方面的交接增加,相应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
广州市交通部门表示,广州市人民政府于年11月2日发布的《关于禁止安装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知》(穗府规( 7号)规定,“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安装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用轮椅 也就是说,广州目前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 根据这一通行管理要求,结合北京、上海等城市办法,为了保障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广州市交通部门的态度非常确定。 不允许将电动自行车等其他带有辅助装置的自行车用于网上租赁自行车。 目前,我们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鼓励网络租赁自行车规范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也确定了网络租赁自行车不安装动力驱动装置。
6月23日,广州市交通部门还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尚未发现广州市范围内大量投放带辅助装置的“网上租赁自行车”的公司。 对公司采用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带有助力、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用于互联网租赁的行为,交通部门表示将与市、区各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处置。
(来源:广州日报记者刘璇原标题:“共享自行车”禁止上路)
来源:经济之声
心灵鸡汤:
标题:“广州禁止共享电单车上路:交通密集大城市难以有相应路权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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