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杨淼在上海

“我们万科到底怎么样了? ’南京万科金色房子的老板带着困惑的表情问记者。

近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接到南京万科业主的报告,称南京万科物业涉嫌违反价格法、物业管理方法和非法经营的多项法律法规。 业主们也为此再次走上艰难的维权之路。 万科,这次又成了焦点。

根据在企业注册前就开始营业的

南京万科金色家园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该合同的物业服务合同规定

但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合同乙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企业于2007年5月30日在南京市工商局注册。 上述物业管理合同的履行日期为2006年8月1日~2009年7月31日。 南京万科金色家园业主指出:“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企业在企业未正式成立时已经开始运营。”

“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属于非法运营,同时该合同无效。 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峰指出:“业主可以申请撤销,同时工商部门应当惩治这一行为。”

不仅如此,根据南京万科金色家园的资料,南京万科物业于2008年1月30日取得了三级暂定一年的物业服务资格。 并且据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服务网报道,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企业批准三级资质是在2009年2月9日。

“此时间显然不一致。 都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取得的工商登记和资质,都是违法行为。 ”业主说。

“南京万科物业未注册先营业?遭业主集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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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陆峰律师的说法,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会议选出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南京万科的房地产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所有者是指物管超标准入款

南京万科金色家的所有者,万科超标准入款涉嫌违法定价法

根据南京万科金色家园业主与南京万科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具体收款标准为一期住宅每平方米2元,二期及三期住宅每平方米2.2元。 上述费用包括公共水电煤气费、水泵和运行费、电梯运行费( 0.5元/月/平方米)。

同时,万科还规定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款管理实施办法》提供5级标准服务。

但据业主介绍,2006年南京市公布的新的房地产等级和收款标准文件显示,“从2006年11月1日起,按5个等级征收房地产费依法停止执行。 目前执行的房地产合同是在新标准实施前签订的,因此依法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于2009年7月31日到期后,按照本标准重新约定。 ”

这样,根据新标准万科将最高收款额调整为1.9元,原合同按1.5元和1.7元征收。 业主提出,由于该物业企业未公布水电分配和物业服务支出,6时至22时无法双人站立工作,电梯厅、垃圾清理、擦洗次数等多项指标不达标。 “累计计算,业主认为共计1.21元。 万科物业定为1.9元,已经是价格违约行为。 ”。 根据

所有者的说法,万科被物管曝光的问题也不少。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企业目前为三级资质,三级资质的公司只能管理20万平方米的物业面积。 目前,南京万科物业管理有限企业管理着包括南京万科金色家园、南京万科光明城市、南京万科金郁绿香在内的近70万平方米的物业。

南京万科方面对此保持沉默,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在合理的合法范围内。

“南京万科物业未注册先营业?遭业主集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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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为超高层大厦南昌重建城市地标[/br// h/]
[/h// ] [/h// ] [/h// ] 据悉,在郑州建设世界级超高地标建筑后,绿地集团将在南昌建设两个超过180米高的“双塔”城市地标。

南昌绿地中央广场项目被南昌市政府定为“一号工程”,被称为江西“地王”,绿地集团为此项目开发建设投入30亿元 该项目计划建设世界级5a“绿地中心”的双人房、超五星级酒店、大型国际商业中心、高级公寓为一体的大型现代服务业综合项目。 业内人士指出,

绿地的两座摩天双子楼有可能成为南昌第一高楼。

根据中国克比瑞(中国)研究中心的数据,截至6月10日,绿地集团在上海、天津、南昌共获得7个地块。 南昌是绿地集团实施全国化战术的第一站。 2001年以来,绿地集团相继在南昌市开展项目总建筑面积累计超过200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超过100亿元。 记者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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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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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京万科物业未注册先营业?遭业主集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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